网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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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技术日益完善,但网聊记录难做证据

    随着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手机短信、电子传真、电子邮件以及QQ、微博、微信等社交通讯软件,因其具有的快捷、经济和普及优势,不仅成为新兴电子商务中主要的意思表示工具,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传统民商事经济贸易活动中。审判实践中,一些电子数据证据事前因缺乏固化保全,事后因成本、技术因素无法鉴定,导致认定困难,但其认定与否,通常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