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智慧房屋”应用推广,诏安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持续深入各辖区对二维码门牌进行实地核查。11月25日,南诏派出所民警在玉峰西路发现沿街的一家店铺门面上未张贴二维码门牌,疑似被拆除,民警立即进行核查,并通知该店主叶某到场进行核实。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公安局托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际底村走访时,发现原本安装一农户的二维码门牌不见了?民警随即对该二维码门牌展开调查。原来,该农户屋主余某在今年年初时对房屋进行装修,因觉得二维码门牌妨碍其装修,便私自将门牌拆除,结果在拆除过程中不慎将二维码门牌损坏了,因此,未将二维码门牌安装上去了。对此,托溪派出所民警依据《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余某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