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重点推进快递员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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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国家邮政局在京召开部分快递企业座谈会,会议强调,快递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杜绝破坏行业稳定的“三种行为”,切实保护“三种合法权益”。
圆通、中通、申通、韵达、百世、宅急送、优速等7家企业代表,以及中国快递协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一是要杜绝末端网点违规收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乡镇等农村地区额外收取用户费用的行为违反服务合同约定和邮政市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快递企业要严守契约精神,严守法律法规,遵守《快递服务标准》中有关于服务时效和服务承诺的规定,按照服务公示、服务合同等承诺内容,将快件安全、准确投递到约定的名址。在服务过程中,禁止违反约定额外收取费用。
近期,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开展乡镇快递网点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对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成效初显。
二是要杜绝“以罚代管”,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将加强快递员(投递员)权益保护确定为2019年邮政业更贴近民生7件实事之一重点推进。
快递企业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遏制“以罚代管”;尽快建立有效的投诉理赔救济制度,并在官网上对社会公示,同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备;依法依规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职业保障,加强员工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心理辅导。
三是要杜绝缩减派费影响末端网络稳定,切实保护基层网点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主要在于防范化解内部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内部矛盾纠纷,关键在于平衡各方主体利益。
其中,最重要的是平衡企业总部与加盟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快递企业应高度重视局部地区基层网络稳定性,高度平衡与基层加盟商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防范化解网络内部矛盾纠纷,维系全网互利共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