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新规7月1日起实施:按裸车成交价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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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而在此之前,根据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要求,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这也意味着,消费者买车成本将有所降低。
举例来说,比如按一款10万元的车来说,10万块钱剔除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7000;而消费者买10万块钱车可能已经优惠到了9万块钱,实际他购买这台车的时候计税价格可能就是78000了。
如果按照87000计税的话,计税交10%就是8700块钱;如果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话,他可能就是7800块钱,中间相差900块钱左右。
原来过去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时候,大部分车辆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实际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格进行交税。而按照新的算法,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也就是俗称的裸车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