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资委已原则同意格力集团公开转让格力电器控制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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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消息,格力电器今日发布公告称,8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书面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
根据此前披露的方案,格力电器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 902,359,632 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法人股,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元/股。
2019年8月6日,格力电器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
本次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意向受让方如符合相应条件,应于本公开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向格力集团提交全套受让申请材料。
格力电器称,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格力集团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 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股份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格力集团持有公司1,096,255,624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2%, 本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902,359,632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