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图回应商标纠纷:不会影响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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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就美图方面申请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meitu”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被法院驳回一案,美图方面正式回应称:被驳回的是第45类,申请该类目主要用于防御性保护,并不涉及目前美图业务,此驳回不影响美图正常经营。
美图持有的“meitu”商标实际应用在“美图手机”这个产品上,美图并未以“meitu”商标从事第45类相关业务。
根据商标法,商标第45类指定使用在“社交陪伴;社交护送(陪伴);服装出租;婚姻介绍;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交友服务;在线社交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域名注册(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许可”等服务。
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数据,美图在45类持有“变美志”、“SUPERPIXEL”多个商标。美图表示,公司在开展45类业务时可以使用已有商标,也不排除申请新的商标。
目前,美图在社交方面的主力产品为“美图秀秀”,且已经在第45类取得商标。“meitu”商标在第45类申请的受阻,并不会影响美图的主营业务。
美图从2017年开始在第45类申请注册“meitu”。2017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该商标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6月26日申请的“MEIZU”商标(核定使用服务:第45类)在字母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仅在个别字母和字母大小写方面存在不同,整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为由拒绝了美图公司的商标注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