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是否存在商业贿赂 华夏天信旧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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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天信”)的科创板IPO申报状态进入“已问询”阶段。
华夏天信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11月30日,由于大连高端在业务过程存在给予客户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被判处单位行贿罪,并判处罚金10万元,原董事长犯单位行贿罪。
对此,上交所问询华夏天信,要求公司:(1)说明大连高端被判处单位行贿罪的具体情况;(2)原董事长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案时是否为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3)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情形及保障经营合法合规的具体措施;(4)前述事项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及依据。
华夏天信在回复称,大连高端原董事长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期间,经人介绍与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鲁煤电)董事长结识,并请求宁鲁煤电董事长在宁鲁煤电中使用大连高端的矿井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1年5月,宁鲁煤电董事长未经招投标程序,安排大连高端给宁鲁煤电下属的企业安装矿井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7、8月间,大连高端原董事长以人民币30万元作为好处费送至宁鲁煤电董事长的办公室。
案发后,大连高端原董事长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2017年11月3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204刑初341号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如下:公诉机关指控大连高端及其原董事长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大连高端原董事长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视为自首;综合全案情况,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免予刑事刑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大连高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已缴纳)。判处大连高端原董事长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华夏天信在回复函中强调,大连高端原董事长与华夏天信及其实际控制人汤秦婧、李汝波不存在关联关系。大连高端及其原董事长涉案时间为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大连高端被发行人收购的时间为2017年11月。涉案时大连高端不属于华夏天信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华夏天信表示,华夏天信及实际控制人汤秦婧、李汝波报告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