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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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消息,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19年6月26日,万达电影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于2019年7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814 号),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申请中止审查。
鉴于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核申请的条件,公司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查。
2019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8月20日晚间,万达电影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75.64亿元,同比下滑1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亿,同比减少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