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转让是否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鹏博士收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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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鹏博士(600804.SH)收到上交所对公司业务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要求其说明业务转让相关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上交所问询函提到,2019年8月17日,鹏博士董事会决议公告称,拟将公司北京地区的家庭宽带用户约125万户、政企宽带及互联网专线用户约2.2万户归属权转让给北京联通,由北京联通承担上述用户的服务及运营,公司将作为北京联通的服务提供方及渠道代理方。
上交所要求鹏博士补充披露:上述业务转让交易的具体方案;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业务转让对公司用户数量、各项业务收入的影响;本次转让相关用户、业务后,公司北京地区的此类业务是否彻底终止运营,并进行风险提示。
注意到,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本次业务转让的收益是北京区域对应的预收款项可以确认为收入,计入当期利润,同时减少公司负债,并指出截至2018年底公司预收款项68.29亿元。
这次合作带来的收益除预收款项确认收入外,还包括北京联通以相关用户未来五年收益权为基础,在合作期间拟以20亿元分期向鹏博士支付转让相关用户的对价及服务费用。
截止发稿,鹏博士(600804.SH)报收7.24元,成交1.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