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三人利用“新漂流瓶”APP进行敲诈勒索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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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消息称,日前,审结了一起三人利用“新漂流瓶”APP进行敲诈勒索案件。据介绍,三人一起用一款名为“新漂流瓶”的app向不特定目标群体发送聊天邀请,成功骗取被害人王某某5000元。
海淀法院网称,三人经过分工,由小敏主要负责“扔瓶子”,以男性为主要目标,通过“新漂流瓶”app向不特定群体发送聊天申请,聊天内容多为类似“小哥哥你吃饭了吗”的内容,引诱男性用户加入聊天。王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落入了设计好的圈套。发送聊天申请后,小敏收到了十几个人的回复,其中包括本案被害人王某。小庄和小旭见有人答复后,便继续冒充女性,与对方添加QQ号并继续深入聊天,通过假意与对方交往男女朋友等方式,吸引对方上钩。
深入聊天之后,待时机成熟,小庄和小旭会询问对方是否愿意裸聊。如果对方同意,就向对方发送木马病毒链接,谎称是裸聊的直播间地址。王某正是在点击链接的同时,手机被植入了木马病毒,通讯录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小庄等人获取。王某点击链接后发现无法进入直播间,此时小庄等人就会邀请其直接进行视频聊天,视频接通后,就向王某播放提前准备好的女性裸体视频,与此同时,将王某的裸体聊天视频录制下来,在播放一分钟左右之后便挂断视频。
在视频挂断后,小庄等人就将录制的对方裸聊视频和通过木马病毒获取的手机通讯录一并发给王某,然后通过QQ语音与对方接通电话,想要删除视频或删除手机通讯录中的病毒需要付钱,否则就将不雅视频发送给王某通讯录中的好友,迫于压力,王某只能向对方转账5000元。
庭审中,检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小庄、小旭和小敏三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因年轻无知、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辩护人也提请法庭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综合考量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小敏退赔了被害人损失等情节,对小庄、小旭、小敏分别判处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小敏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称,随着社交软件类型不断翻新,利用社交APP敲诈勒索的案件不断增多。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手段是避免受害的关键。第一,不轻易点链接。社交软件提供了陌生人之间交流沟通的平台,在没有充分信任沟通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避免被植入木马病毒。第二,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通过社交软件聊天,要特别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不能轻易透露给对方,对一切可能获取自己信息的渠道都要提高警惕,比如,不向对方提供自己的照片,音视频通话防止被偷录。第三,及时报警。如果发现自己被敲诈勒索或其他方式受害,第一时间报警,寻求警察帮助,并保存好数据,以便侦查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