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到底是不是“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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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最近,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身上又多了一个标签—;—;老赖。起因是,据丹阳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罗永浩被限制进行高消费行为。舆论一片哗然之下,11月3日晚,罗永浩发长微博“一个‘老赖’CEO的自白”进行回应。就在罗永浩本人都以“老赖”自居时,有人提出了质疑。
微博认证为@曾杰律师金融犯罪辩护 的用户发布长文称,罗永浩并不是“老赖”,只是被限制高消费。另外,锤子罗永浩也没有5次接到限制高消费令。老赖是老赖,限高是限高,两码事。
文中称,罗永浩是被限制高消费,是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不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传说中的老赖名单),因此罗永浩不属于“老赖”。
文中以乐视贾跃亭举例,重申不是欠钱不还就是老赖,是欠了钱,明明有偿还能力,但就是不还,那就是妥妥的老赖。
另外,媒体报道,罗永浩已经五次被限制高消费了,理由就是根据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有多个叫罗永浩的被限制高消费。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前面五个罗永浩,点开查看相关执行文书,身份证号都是44开头,是广东人,出生年份是1977年,相关纠纷都是人身财产纠纷等等,很明显是与锤子科技罗永浩(身份证号222开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72年生人 )不是同一人。
罗永浩在个人声明中,明确会承担相关应承担的责任,这种态度的表明,就是一种对“老赖”说不的表示。当然,法院只看行为和结果,法院依然会继续督促罗永浩履行相关责任,如果发现罗永浩有相关“失信”行为,才会将其列为老赖。
近日,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董事长曹德旺也呼吁媒体,不要再用“老赖”这个词称呼失败的创业者。曹德旺说:“企业家的事业是风险事业,要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奋斗,要从人格上尊重他们。把‘老赖’两个字去掉最好,是对人家起码的尊重。”
小编想说,关于“老赖”如何界定以及贴“老赖”标签是否合适的讨论的确是有意义的,不过对于罗永浩来说,被限制高消费也是事实,希望罗永浩能遵守承诺,哪怕“卖艺”也会把债务全部还完。
微博长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