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下架电子烟:配合监管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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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消息,今日,阿里巴巴在天猫官网发布声明,称配合监管合规要求,即日起下架电子烟产品,禁止电子烟相关产品的销售及广告投放。
新浪科技搜索发现,天猫、淘宝App搜索电子烟等关键词,均显示无相关商品服务,部分品牌店铺也已经关闭。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以下为阿里巴巴关于下架电子烟声明全文:
2019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附件一),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2019年11月6日,根据该通知要求,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立即关闭电子烟店铺、下架电子烟产品的函》(附件二),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即日起关闭平台上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阿里巴巴一以贯之的准则。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阿里巴巴一直都严格要求任何店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电子烟类产品以未成年人或者学生群体为营销推荐对象,禁止在宣传信息中出现含有学生、学校、少年儿童等文字、图片的素材内容。此外,阿里巴巴也早已在全网电子烟产品页面增加了未满18岁群体的购买劝阻信息,并上线电子烟交易拦截功能,识别并阻断18岁以下消费群体购买电子烟的通道。
阿里巴巴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针对电子烟的监管要求,平台从即日起下架电子烟相关产品、禁止电子烟相关产品的销售及广告投放,同时做好商家咨询及消费者售后保障服务,感谢广大商家理解并支持。
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
2019年11月7日
附件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通 告
2019年第1号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2019-11-01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以下简称《通告》)。自《通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但同时也发现,仍然有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甚至有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通过互联网大肆宣传、推广和售卖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二: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立即关闭电子烟店铺、下架电子烟产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