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东湖高新涉及仲裁或有损益 子公司获超2亿元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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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湖高新(600133.SH)收到嘉兴资卓股权投资基金《关于对建工金源及其实控人蒋超以及北京金业腾达提起仲裁申请的告知函》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申请人诉蒋超、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业腾达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仲裁案件事宜》。
东湖高新为嘉兴资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对嘉兴资卓实际出资4,500万元,出资比例 12.5%。
仲裁案件显示,2016 年 8 月,东湖高新出资设立嘉兴资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同年11月,嘉兴资卓签署了对建工金源的《投资协议》及《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 年由于结构化配资市场利率较 2016 年下行较多,出于对公司发展和收益的整体考虑,公司决定停止对基金的后续出资及一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并于 2017 年 6 月签署《<嘉兴资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除与建工金源投后管理、项目退出及嘉兴资卓解散清算等有关的活动外,嘉兴资卓停止一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东湖高新表示,由于公司对该基金享有可变回报,因此将该基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东湖高新表示,若仲裁裁决不支持嘉兴资卓仲裁请求或仲裁裁决支持嘉兴资卓仲裁请求,但蒋超、建工金源和金业腾达均不履行,基金将继续持有建工金源股权并寻求退出途径,若评估出现减值折价出售,将可能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控股子公司签订2.17亿采购合同
11月13日,东湖高新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泰欣环境”)已中标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合同总额共计 21,740.557 万元。
东湖高新表示,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将为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