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众号”第一案判决:年入300多万的公众号价值340万 4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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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的风行让很多人得到了以往没有机会,写写公众号就能赚大钱?这真的可以,而且收入不菲,现在国内第一起公众号合伙创业分家的案件有结果了,该公众号年入300多万元,法庭认定价值超过340万。
据国内媒体报道,赵某与尹某、袁某、张某四人在2016年共同设立了一个微信公众号,以赵某个人名义注册的,并设立银行公共账户,但公众号上的文章是四人分别或者联名发表的。
这个帐号发展的很快,2016年7月份开始盈利了,年收入高达300多万元,不过盈利之后四人也产生了分歧,赵某随后修改了帐号密码,引发其他三位创始人不满,并合伙起诉赵某,要求赵某补偿每人100万,并分割运营期间的共同收益。
有关公众号商业价值的案件还是第一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众号是具有广告投放价值和商业盈利价值的,对于原告提出的公众号价值400万元的要求,法院综合考虑了微信公众号的一些特点及预期收益,最终认定价值340万。
基于这个价格,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赵某向其他三个创始人支付折价补偿款85万元,同时依照各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合作期间的稿酬、分红及平台收入。
这起公众号第一案在一审之后也得到二审的确认,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