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南山东重庆等地后 河北也宣布全部取缔P2P网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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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消息,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发布《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
公告显示,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河北省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据悉,在河北之前,湖南、山东、重庆、四川等地也已宣布取缔辖内全部P2P业务。
附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省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名单附后)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并经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敦请省内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有序消化存量业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注销登记手续。网贷机构业务的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合法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