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公路收费新政策:ETC精确到分 MTC精确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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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内媒体报道,12月19日下午,北京市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召开。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专家学者2名;实际参会14名,1名因故未到的听证人书面提交了意见。
会上,各位参加人对于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证方案充分发表了意见,总体上同意定价方案,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未来,北京市需要调整收费精度,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精确收费,取消“二舍八入,三、七作五” 取整收费以及起步价,ETC精确到分,MTC(人工收费)精确到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99号)要求“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实际收取金额)精确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精确到元”。
按此要求,北京市需要调整收费精度,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精确收费,取消“二舍八入,三、七作五” 取整收费以及起步价,实现更加准确、公平、合理。
在车辆通行费总体负担略有下降的同时,由于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实行精确收费,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规则,部分路段、出口收费将发生变化,有升有降。
以经京开高速公路出城去往黄村的小轿车为例,若在高米店出口驶出,收费将有所减少;若在金华寺出口驶出,收费将有所增加。部分货车由于调整了车型分类及其对应的收费标准,也会出现实际交费有升有降的情况。但精确收费将是全国普遍采用的计费规则,更好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车型分类标准中,客车分类略有调整。将现为二类客车的8、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其他客车分类不变,收费标准基本可以沿用;货车分类变化较大,由按照额定载质量分类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等进行分类,并由原来的五类车型变为六类车型,差异较大,现行收费标准无法直接套用,需要测算提出与新车型分类对应的新收费标准。
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提出的北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客车收费标准不变,货车研究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将现行收费标准经测算后平移,二是将现行收费标准简单对应并增加一类车型。
经过深入调查、科学测算,在相同交通流量下,两个方案均实现通行费总体负担略有下降,其中收费标准平移方案更加注重平稳过渡。方案尽可能维持各路段收费水平平衡,避免引发新的交通拥堵,同时综合考虑客车车主、货运企业和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利益。
此外,听证会参加人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通行费优惠政策、研究差异化收费等意见建议。
整体来看,以上内容基本和此前的听证内容相同。明年1月1日起,8/9座车将变为一类车,通行费用下降;ETC精确到分,MTC(人工收费)精确到元,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