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深圳玩无人机禁飞区域,违规最高可被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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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起,深圳施行《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在地面以上3米范围内水平飞行旋翼无人机要安装螺旋桨防护设备,改装、破解无人机最高可罚5万。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公布《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无人机生产和销售管理、飞行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还明确了微型、轻型无人机禁飞区域。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
确保飞行时接入监管
违规造成损害罚万元
办法规定,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外包装和机体明显位置标注无人机类型,并明示执行的产品标准。此外,办法要求,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轻型无人机飞行时能有效接入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禁飞数据设置实时、有效。若违反规定,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处10000元罚款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生产企业应协助有关部门对无人机进行管控,依法提供无人机品牌、型号、独立编码、实时飞行信息(速度、高度、轨迹等)和所有人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
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明示的执行标准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办法规定,改装无人机、破解无人机系统或者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处2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
玩家须知
轻型无人机首飞前要登记信息
违反规定罚款1000元
飞行管理方面办法也作出明确详细要求。禁止飞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明示的执行标准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禁止飞行未能有效接入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的轻型无人机(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
轻型无人机首次飞行前,应当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完成信息登记,包括所有人的姓名和移动电话号码等。无人机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的,无人机所有人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信息。
在非禁止飞行区域,应当通过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报备飞行计划和动态信息。未经批准,用于植保作业的无人机飞行相对地面真高不得超出30米,且应当在农林牧区域上方。
若违反上述规定飞行无人机,由相关单位处1000元罚款。
办法还规定,在地面以上3米范围内水平飞行旋翼无人机应当安装螺旋桨防护设备,确保地面人员安全。无人机操控者也作出明确年龄限定,除在室内或者拦网内等封闭空间飞行外,轻型无人机操控者应当年满8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飞行轻型无人机。
轻型无人机禁飞区域
●真高120米以上范围;
●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水平投影范围;
●有人驾驶航空器和大型无人机临时起降点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
●香港边境线到深圳一侧500米范围;
●军事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军事管理区、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口岸、海关监管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
●卫星地面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气象雷达站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
●军工重要科研、生产、试验、存储设施保护区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实施一、二级实物保护的核设施控制区及周边200米范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周边150米范围,发电厂、变电站、加油站和中大型车站、码头、港口、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100米范围,高速铁路以及两侧200米范围,普通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高速公路以及两侧50米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轻型无人机飞行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