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挂牌上路有待斟酌 暂仅用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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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界对于无人驾驶自动汽车的兴趣持续升温,美国联邦政府已经呼吁各州,除了用于测试用途以外,不得任意授权自动驾驶汽车挂牌上路。
“我们认为,在自动驾驶车得以广泛使用以前,还有一些技术与人为的问题必须先加以解决,”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一份政策声明中宣布。
在这份政策声明中,NHTSA将自动驾驶分成四个等级,并且强烈建议,即使是在高度自动化的层级,各州也必须要求驾驶人要坐在驾驶座上,以便随时应变接手改为人工驾驶。NHTSA指出,“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尚未臻于成熟阶段,或被证实已经具备让大众认可能用于一般驾驶的安全性能。”
在2007年DARPA Urban Challenge挑战赛中,Torc Technologies团队在其赛车上采用多个LIDAR传感器,以便侦测前方道路。
Source:Charles Reinholtz, Embry-Riddle AeronauTIcal University
这一政策声明本身明确地展现自动驾驶车已经开始成为国家主流意识的一部份了。美国有三个州──加州、内华达州与佛罗里达州──目前允许自动驾驶车进行测试,而其它州据说也在考虑中。此外,Google的自动车已经写下500,000英里的记录了。
尽 管如此,NHTSA担心有些人可能会试图逾越法令,而机器人专家也说,这些顾虑是必要的。“我们很高兴能看到NHTSA针对这个问题采取积极主动的态 势,”卡内基梅隆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教授Ragunathan Rajkumar表示,“这一现实领域可能变得十分不明朗,也变得很快。”
他 举例说明针对全自动化汽车的两项技术顾虑。一是天气──雨、雪、冰雹与大雾──这些因素都可能混淆自动驾驶车。另一项问题是电子故障。 Ragunathan Rajkumar解释,“如果汽车一旦出了什么差错,例如计算机当机或传感器失灵,它必须能够自行侦测故障问题,并采取适当的因应之道。”
NHTSA 的政策声明为汽车定义出四个自动化层级。最高是第4级,建构出一个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可让驾驶人在汽车行进中一面工作或睡觉。第3级是一个像 Google自动车一样的自动驾驶车,它能够自动驾驶,但需要拥有汽车驾照的驾驶人也坐在驾驶座上待命。第2级则泛指拥有多种自动化系统的汽车,例如防碰撞或车道偏离警示系统等。而第1级则指只采用单一种自动化功能的汽车。
截至目前为止,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已经发展得十分成功了,但这些成就仍仅限于特定情况下。在2005年DARPA举办的无人驾驶车挑 战赛(DARPA Grand Challenge)中,透过使用雷射、雷达、录像机与计算机,五辆无人驾驶车独自完成了140英里长的竞赛,其间穿过了山路小径甚至是急转弯等。而在 2007年DARPA举办的无人驾驶车城市挑战赛(Urban Challenge)中,还有6辆汽车成功实现目标。而从那时候开始,无人驾驶的自动车技术也持续改善中。
通用汽车公司 (General Motors)的Alan Taub指出:“如今,我们已经能在较不嘈杂的环境下实现自动驾驶,但如果你试试在孟买那个非常繁忙拥挤的城市中,每个人都不按车道开车,甚至在马路随时 交错着来往的行人与汽车,那么自动驾驶车在此也没法发挥什么功能。”
业界专家表示,实现全自主的无人驾驶汽车将是一项重要目 标。这项技术的支持者指出,在美国,每年都有30,000人死于道路上,他们认为这些死亡意外是可以排除的。他们还担心,从iPod到智能手机与GPS 系统等新一代的电子产品,造成了近来越来越多的分心驾驶,这还可能让情况变得更恶化。“如今,我们对飞机的期望是零死亡率,”安柏瑞德航空大学 (Embry-Riddle AeronauTIcal University)机械和土木工程系主任Charles Reinholtz表示,“我们也希望汽车能实现这一目标。”
尽管如此,机器人工程师强调,目前积极地落实该技术应用可能只是弊多利少,政府机构显然也完全同意这一看法。除了作为测试用途以外,NHTSA即表示“不建议各州在这个时候通过无人驾驶自动车挂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