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动汽车目标失败对中国的镜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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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能源部公开承认:美国2015年前部署100万辆电动汽车的目标无法实现。这是近年来由主要国家政府推动的世界电动汽车热潮中第一个明确承认目标过热的国家。
在一部分人看来,美国政府的直白“认错”,是一则足以令人高喊“强大的美国也不行”的新闻。对此,人们最先想到的自然是,“连美国都承认不行了,我国电动汽车目标能实现吗?”
笔者以为,在新世纪第一波全球电动汽车热有不断降温趋势的当下,认真检讨我国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的数量目标,的确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但是,美国承认三年内电动汽车目标实现不了的镜鉴意义,还不止于此。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在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如何科学地发挥作用,更是值得深思和检讨的课题。
镜鉴之一: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波折,不在于政府该不该参与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这个判断并未过时。
有人把美国政府承认电动汽车目标实现不了简单归结为政府不该向市场领域“伸手”。笔者不敢苟同。为加快某类有利于公众利益的产品的市场化,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参与产业推动,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属于正常现象,在美国这样“高度自由经济”体制下,也不例外。
上世纪50年代,美国政府就直接运用偏计划性的手段,支持过联邦高速公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上世纪80年代,又直接支持过以互联网为核心平台的美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世界战略学大师迈克尔·波特,也曾经在其著名的《国家战略》中,将政府支持市场基础要素、产业关联性要素的建设和发展,明确为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因此,对电动汽车产业来说,完全顺乎市场的自然发展,显然不行;而造成目前起伏波折现状的,也不应该是政府直接参与了这么简单。
镜鉴之二:即便是对待像电动汽车这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的参与和推动,都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市场经济的“红线”无法也不能逾越。
有另一些人认为,现在的政府,有更多的条件、更多的资源、更多的手段,来满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因此,“有形之手”可以逾越传统市场经济“红线” 而建奇功。然而,美国、德国等国电动汽车发展领域的实践再次证明,如果政府“有形之手”伸到了“弥补市场失灵”之外的领域,那么,必然导致经济体的效率和效益受损,必然导致目标难以实现。
前两年,世界主要国家都由中央政府出面,组织出台了风生水起的电动汽车规划。这些规划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是政府许诺的投资总额,二是政府匡算的未来某个时间节点的电动汽车保有量。这本无可厚非。不过,细细品咂各国政府的规划,不难发现,许多国家政府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中,走得过远。例如,用计划的手段捏合企业联合,企图推动技术突破;用计划手段固化商业模式,企图打破市场坚冰;用计划手段调集资源,企图加速市场化进程等等。
但是,在一两年的实践之后,各主要国家的政府很快发现,在推动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政府是在“唱独角戏”,故而再往前走,纷纷赶到“力不从心”。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不是政府调动资源的能力不足,而是政府在市场活动中介入太深,以至于其强大的调动资源的能力反而成了削弱市场活力、阻滞资源高效配置的负向力。一味拔高政府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注定要吃亏。
镜鉴之三:政府对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过程中,目标出现误判、进程出现走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实事求是地对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和纠偏。
也有人以为,政府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是经过缜密求证过的,是国家大事,不能说改就改,至少不到最后一刻不能承认实现不了。
政府制定的产业
发展目标,反映的的确是一定时间内各方面对行业发展的共识,是有相当可靠的依据的。同时,用目标来激励产业内在力量,也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方法。但是,目标是也仅仅只是方法,而非产业发展本身。如果产业供需条件不具备,数字再好,也无济于事。
美国的例子是现成的:美国政府电动车计划最早由总统奥巴马于2008年竞选时提出,2009年启动。2011年,美国能源部公开《2015年前部署100 万辆电动汽车》分析报告,计划从购买现金返还、拨款激励社区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电动车发展,但截至目前效果很不好。2012年,纯电动汽车在美国卖出了14687辆,仅为美国全年汽车销售量的0.1%。
在这样的形势下,美国政府迅速做出反应,公开声明目标不能实现,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既然是新兴产业,就有许多不确定的东西需要在摸索中逐步确定,就有许多认识不到的领域需要在反复中逐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