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专利垄断案的实质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就在微软面临着中国最严苛的反垄断调查的同时,通信行业也迎来了号称反垄断第一案的高通反垄断事件。按照《反垄断法》规定,如果高通公司在国内涉嫌垄断的情况被调查认定,高通将面临最高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令人难以置信,今天全球移动通信市场快速爆发背后最大的赢家既不是苹果也不是三星,而是高通。
作为全球移动芯片领域的领跑者,高通在3G乃至4G时代的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占据绝对核心地位。2013财年,高通营收248亿美元,净利润达68.5亿美元。高达32%的净利润率难怪让不少业内人惊呼“过得比苹果还滋润”。
尤其是在中国这一全球智能手机的第二大市场,高通通过专利费用索取,可谓是赚的盆满钵满——2013年248亿美元的总营收中,有49%来自中国市场。这么高的盈利比例并不是说高通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恰恰相反,这笔钱来得并不磊落。
高通专利费垄断是怎么回事呢?要知道随着通信网络的升级,全球不同国家之间的网络制式数量越来越多,简单说,想要支持漫游,手机就必须拥有全部的网络识别功能,最先进的业内叫“五模十频”,指让轻薄的智能手机能够支持五种制式(GSM/WCDMA/ TD-SCDMA/TD-LTE/LTE FDD)十个不同频段,一机在手即可通吃几乎所有国家的主流移动网络,解决了全球漫游的问题。问题是,目前这样的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只有高通一家品牌可以提供。也就是说,包括苹果、三星、中兴、华为甚至是国内的二三线手机制造商,都无法绕开高通的通信芯片技术。
技术不能白用啊,于是高通会在相关的手机上收取一定的专利授权费用。这个费用却不是按照芯片价格计算的,而是手机定价。按照早些时候谈判的消息,高通打算对4G手机收3%-3.5%的专利费,如果按照这个比例计算,那么中国的品牌商可能会非常难过。要知道,在3G时代,中国曾经与高通等专利拥有者签署相关协议,3G手机可以不缴纳高通专利费,即便如此,中国厂商也仅能维持微利的状态,一旦被高额的专利费用绑死,那么很可能国产品牌会直接面临一场绞杀。
类似的情况中国就真真切切遇到过。去年诺基亚被微软收购后,市场第一时间所担心的恰恰是怕诺基亚变成第二个高通,要知道诺基亚手里面的7000余个专利也不是小数字。
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就拿DVD来说,中国曾经辉煌一时的DVD机产业曾经遇到过更为血腥的案例。DVD曾是中国出口创汇的高科技产业的代表,但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年,一场来自国外DVD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风暴不期而至,使中国企业在进入全球市场时接受到一场专利战的洗礼。由于成本优势,中国国产DVD产品以同类产品15%的价格,畅销欧盟和美国市场。2002年数据统计,中国DVD产量曾经占据世界产量中恐怖的90%。
2000年,由东芝、松下、JVC、三菱电气、日立、时代华纳组成的6CDVD专利联盟,出台了DVD专利许可激励计划,开始与中国DVD企业就专利使用费缴纳问题进行正式谈判。2002年4月,6C联盟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中国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支付6C联盟4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同期,其他专利权人纷至踏来。由索尼、先锋、飞利浦组成的3C联盟,使中国出口欧盟国家的DVD产品因侵权频频被海关扣押。为此,2002年10月,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与3C联盟达成协议,中国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向3C联盟支付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2004年,同是DVD论坛成员中的汤姆逊公司同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意向,向中国DVD收取每台1美元至1.5美元专利使用费。2004年6月,DTS公司也声称,要强制征收国内DVD企业每台10美元专利使用费。
当时每台DVD价格不过350元左右,20美元约合160人民币的专利费用占到了售价的一半,一瞬间,国货的价格优势损耗殆尽,迅速被挤出市场,国内商家数量从140家锐减到不足30家。
那个时候,中国的所谓山寨机也好国产手机也罢,已经成为全球市场上最重要的一只劲旅——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与当年DVD机出口不同,如果说当年的专利诉讼打的是中国企业使用未授权专利的软肋,那么今天的国产手机,至少在相关专利方面,做得比之前要好很多。
这种情况下,反观高通,反而成为了借助自身市场垄断地位,收取不合理授权费用的反派形象。高通一方面是走在行业发展前端的高端企业,另一方面却又通过这种领先来钳制着其他领域的技术发展。当年把一个国际标准CDMA 2000硬生生地搞成了一个围墙花园,想进来玩的都得买门票,而且还含有大量“内购”收费项目。看来在技术和商业领域,高通都是集天使与恶魔于一身的复杂形象。
当然,无论如何,国际社会对于专利的保护,其根源是为了保护人类科技的创新力。然而借助这种保护来进行专利垄断的行为,却恰恰是在遏制科技创新的发生。类似于高通这样的专利垄断行为,的确需要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