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出台“扩大开放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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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升格”重大机遇,加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11月8日下午,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扩大开放政策发布会在进博会上举行。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宣城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合肥市九城市共同研究并提出了“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协同扩大开放促进开放型经济一体化发展的30条措施”。
立足“一廊一核多城”总体布局,“30条措施”的提出和落实将加快构建九城市协同开放新格局,建立九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放大九城市扩大开放的先行先试效应。
30条措施如下:
1。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准入九城市“一网通办”,完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互联互通,逐步由证照办理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更广服务领域拓展,加速推进准入标准共认、业务系统互联、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一网受理、九城通办”。
2。在G60科创走廊全面执行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
3。九城市协同推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和非特化妆品进口备案等制度,在商务等领域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进口产品准入,促进市场统一,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4。九城市常态化组团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推动企业与国际参展商深度对接;成立G60科创走廊采购商联盟,参与建设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6天+365天”一站式交易促进服务平台,高效承接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
5。推进上海市、浙江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成果向G60科创走廊辐射,逐步将自由贸易账户推广到九城市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发挥其简化外汇结汇手续等重要作用,服务九城市更加广泛的涉外经济活动需求。
6。加强中欧班列(苏州线、义乌线、合肥线)之间的交流协作、利益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拓展回程货源,促进进出平衡,提升通关效率,逐步实现运贸一体化,有效促进长三角地区与欧亚贸易往来,提升G60科创走廊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影响力。
7。建立G60科创走廊“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推动九城市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抱团出海,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
8。依托松江、嘉兴、杭州、金华、苏州、芜湖、合肥综合保税区和杭州、合肥出口加工区以及杭州、金华、湖州、宣城、合肥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监管场所的功能优势,积极开展保税仓储、展示销售、保税维修等业务,为国外商品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多渠道、多模式、多元化的服务。
9。发挥上海、杭州、义乌、苏州、合肥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支持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积极构建九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智慧通关和检验检疫新模式。
10。在G60科创走廊逐步推广上海市、浙江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增加有助于产业转型发展的技术进口;大力发展新型服务贸易,促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引领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新增长。
11。九城市率先放宽外资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股比限制;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资银行开展中间业务。
12。组建G60科创走廊发展引导基金,参与九城市重点开放型产业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科技成长型项目。
13。常态化举办G60科创走廊产融结合大会,建立银企重大合作项目库,搭建九城市与国际国内知名金融机构高端对话平台,形成金融服务九城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协同机制。
14。逐步放宽九城市外资保险机构的股比限制,积极研究适合九城市园区及产业发展的创新性险种,丰富科技保险、专利保险、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等专项保险业务内涵,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G60科创走廊开放型经济发展。
15。成立G60科创走廊产业联盟,依托联盟建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汽车等重大产业项目库,优化外商投资导向;鼓励跨国公司在九城市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16。加快汽车、飞机等高端装备产业在九城市率先对外开放合作。吸引世界知名外资汽车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推动高端整车项目、航空发动机总装和机载系统外资项目以及汽车、飞机关键零部件在G60科创走廊一体化布局。
17。加强九城市与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制造、科技创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内数字经济在前沿基础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重点产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城市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的对外开放。
18。九城市共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认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其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免征增值税;对特别重大的外资研发机构,九城市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19。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九城市研发平台合作,共同在国家鼓励支持的前沿技术领域开展联合研发和应用。
20。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九城市产业合作,共同参与关键领域技术难题攻关,联合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21。发挥上海、苏南、杭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制度创新优势以及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平台作用,在九城市合理布局、协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项目,外资科技企业享受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同等所得税优惠政策。
22。设立G60科创走廊国际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完善小试、中试、产业化“一条龙”服务机制,通过举办九城市科技成果专场拍卖会、要素对接大会等形式,促进科技成果在G60科创走廊落地转化。
23。协同建立九城市国际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九城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端。
24。加快构建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国际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加大对高质量专利和涉外专利的支持力度,促进涉外高价值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5。发挥松江海外人才局,嘉兴、杭州、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外国专家局的作用,引进和培育海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推动G60科创走廊海外人才协同服务。
26。每年联合举办G60科创走廊国际化科创人才招聘会,聚焦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人才需求,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集聚各类优秀国际化人才。
27。构建G60科创走廊国际国内协同发展的高层次“双创”平台。加大“到G60去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推进G60科创走廊国际化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对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优先满足人才安居、人才就医、子女就学等需求;推进海外孵化中心和境外创客中心建设,协同打造全球人才、技术和项目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地。
28。协同九城市支持和保障鼓励类引进项目和重点开放型企业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29。在G60科创走廊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信息港和移动支付城市群,提高九城市区域内光纤带宽速率,打造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信息门户枢纽走廊。
30。九城市协同推进沪苏湖高铁、沪乍杭和商合杭高铁建设,扩容改造合肥-芜湖-宣城-湖州-苏州-松江高速公路,推进金华-杭州-嘉兴-松江智慧化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以上海、杭州、合肥机场为国际枢纽和区域枢纽的世界级机场群建设,打造一体化交通体系,扩大同城效应,服务G60科创走廊开放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