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引导企业退城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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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获悉,《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下简称《规范条件》)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
《规范条件》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绿色环保、推动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制定。
《规范条件》指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印制电路板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规范条件》鼓励印制电路板产业聚集发展,建设配套设备完备的产业园区,引导企业退城入园。严格控制新上技术水平低的单纯扩大产能的印制电路板项目。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技术领先、“专精特新”的企业。
在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上,《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具备印制电路板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生产的产品拥有技术专利;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规范条件》同时就现有企业的人均产值、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入产出比、企业及项目工艺技术提出了要求。
在质量管理方面,企业应建立并不断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具有电测试、尺寸测量、自动光学检测(单面板除外)等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高低温循环、温度冲击、湿热等环境适应性试验能力,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在智能制造方面,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
鼓励企业推动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积极建设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商关系管理(SRM)、仓库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系统,推动企业数字化建设。
在绿色制造方面,企业应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评估验收,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印制线路板制造业》(HJ 450)中三级水平。其中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二级水平,并鼓励取得一级及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