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发布4年来仅为谷歌创收5.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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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英国《卫报》报道,数据表明,谷歌的Android产品自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年底,一共为谷歌带来了5.5亿美元的营收。
如果这个数字是谷歌用来作为与甲骨文的专利和版权诉讼的一部分证据的话,那么应该是精确的。同时,这个数字还表明,苹果的设备,例如年,在使用谷歌地图和Safari中的谷歌搜索时,产生的营收时谷歌自家品牌设备的4倍。
根据谷歌的说法,截至2011年年底,共有将近2亿的Android设备被激活,同时,过去两年的激活数量将近9000万台。这就意味着,每台Android手持设备每年只能为谷歌带来大概10美元的收入。
相比之下,谷歌在2011年的总营收达到了380亿美元,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PC上面的广告。微软表示,目前全球有12.5亿台个人计算机。这意味着,每台PC每年将为谷歌带来约30美元的收入。不过,由于并非每台PC都可以接入因特网或使用谷歌的服务,所以这个数字应该更高。
谷歌从未公布过Android设备的营收数据。谷歌将Android操作系统和软件免费授权给手持设备制造商,并通过广告和应用销售获得收入。该公司目前拒绝对《卫报》获得的数据发表评论。
这个数字是由法官威廉·阿尔索普(William Alsup)要求谷歌提供的,作为与甲骨文专利争端的一部分损失证据。甲骨文宣称,谷歌在Android操作系统中涉嫌侵犯该公司的Java相关技术专利。甲骨文是在2010年收购Sun微系统公司时获得的这些专利。本案计划于4月16日开庭审理。
本案开始于2010年,甲骨文宣称Android侵犯了一系列Sun公司的专利和Java的版权。最后涉嫌被侵犯的专利数已经下降到了2个。
在开庭前的和解协议中,谷歌表示将会向甲骨文支付一定百分比的Android营收作为赔偿。这意味着,谷歌将首先支付280万美元的赔偿直至2011年年底,然后接下来直至2012年12月,谷歌将向甲骨文支付约0.5%的Android营收,随后这个数字增加0.015%,直至2018年4月。
在递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谷歌并没有说明Android的营收数字是如何计算的,但是关键来源应该是广告营收,其次谷歌会从Android设备的应用销售中获得30%的比例提成。
谷歌表示,损失赔偿的金额与法院指定的专家的计算相匹配。不过,这份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谷歌承认侵犯了甲骨文所宣称的专利。
280万美元以及此后0.515%的营收比例赔偿,表明Android自从2008年年底发布直至2011年年底,Android的总营收仅为5.43亿美元。与手机相关的专利赔偿,一般都是设定一个每台手机的授权费用基数,收取赔偿费用。
这个数字同时表明,Android可以在今年获得超过10亿美元的广告营收。为了获得Android的认证,手机厂商必须使用包括谷歌搜索、地图、YouTube和其他功能在内的谷歌服务。不过,例如亚马逊在内的公司,拒绝履行这些义务。
谷歌曾经将移动业务作为其未来的关键因素。谷歌的现任CEO拉里·佩奇(Larry Page)曾经在去年10月份的财政会议上表示,“谷歌正在从移动业务中寻求更加积极的营收影响,现在的数据已经是去年12个月的2.5倍了,我们的营收已经超过了25亿美元。”
不过,很多人将这25亿的数据作为Android的营收,他们忽视了谷歌与苹果的交易。自从苹果在2007年发布第一代iPhone时,每台iPhone、iPad和iPod Touch上就使用谷歌的移动服务,并将谷歌的地图和搜索引擎作为默认服务。苹果的CEO蒂姆·库克(Tim Cook)曾经表示该公司已经卖出了3.15亿台iOS设备,不过其中将近一半的设备都是在去年卖出的。根据法院的文件表明,通过iOS产生的收入比Android设备本身产生的收入还要多。
甲骨文拒绝了谷歌的和解协议,表示赔偿金额过低。
这项诉讼开始于2010年,甲骨文以73亿美元收购Sun公司,并因此拥有Java编程语言和与其相关的专利。甲骨文抱怨称,Android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抄袭了Java中的关键函数。
甲骨文作为商业软件开发商,每年的营收大约为360亿美元,该公司表示他们正在寻求千万级的赔偿——虽然他们在开庭前,被法院强制要求降低索赔金额。
谷歌主要依赖其搜索和广告业务的主导地位,获得每年约380亿美元的营收。该公司相信,即使在专利诉讼中败诉,也不会必须赔偿几百万美元。
在文件中,谷歌认为审理时间应该将原本计划的8周缩短,并应该首先由法院审理,而非陪审团首先查看资料。但是甲骨文并不这么认为。一般来讲,陪审团更加倾向于大额赔偿和专利以及版权诉讼中的原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