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竟非强制 我国汽车安全性国标明显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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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胜于治疗,这句在医疗领域广为流传的至理名言,同样适用于汽车安全。如今的汽车安全早已不是几个气囊就能概括一切的事情了,显然消费者对于主动安全的追求胃口越来越大。在我国,对于汽车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相比欧洲等汽车工业水平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在欧盟即将要对所有新车强制装配ESP时,我国甚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关于ABS的强制性安装标准。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些数据来了解一下我国和欧美国家对于汽车安全的“不同认识”。
注释:关于ESP
ESP是博世公司的专利,中文全称是车身电子稳定系统,而博世是第一家把电子稳定程序(ESP)投入量产的公司;在本文中,我们为了让文章更加通俗易懂,将用ESP
来代替所有目前市场中相似产品,如DSC、VSC、VSA等。
加拿大政府计划从2011年9月1日起强制装配ESP
2009年3月13日加拿大政府筹划推出新安全法规,从2011年9月1日起,要求在加拿大境内销售的所有新下线乘用车,以及总重量在4,5吨以下的商用车、卡车和公共汽车都标配ESP系统。据2006年碰撞数据显示,加拿大每年能够拯救225个生命及避免755个人受伤。这一举措被加拿大民众认为政府充分尊重本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广受好评!
自2012年起,美国所有4.5吨以下的车辆都强制装配ESP
与邻国加拿大如出一辙,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早在2007年就已经颁布法规,所有总重量在4.5吨以下的车辆从2012年起必须装配ESP。 这一计划最早会在2012年起实施。
Euro NCAP(欧洲碰撞测试)将ESP列为5星评定的一项标准
2009年2月,使用模拟事故场景来测试车辆安全性能的欧洲新车评估体系EuroNCAP将电子稳定程序ESP纳入其新的评估流程。根据其最新指导原则,自2010年起,只有将电子稳定程序ESP作为标准配置的车型 才有可能获得最高五星的安全评定。也就是说,在E uro NCAP中,没有装配ESP的测试车辆就意味着该车无法获得五星评级,也就是一票否决制。
欧盟委员会通过ESP立法 布鲁塞尔
2009年3月10日,欧洲议会作出决定,所有新车都将强制装配ESP。根据法规,2011年11月起,所有在欧盟注册的新乘用车和商用车都必须装配主动安全系统ESP,而从2014年11月起所有新车都必须装配该系统。6月23日,欧盟委员会通过该立法。
强制装配ESP是欧盟计划为提升道路安全、降低油耗而执行的一系列措施之一。除ESP外,总重超过3.5吨的商用车和8座以上的小型客车的新车型,从2013年11月起,强制安装预测性紧急制动系统和车道偏离预警系统,自2015年11月起所有新注册车辆都强制装配上述系统。此外,从2012年11月起强制装配的低滚动阻力轮胎和胎压监测系统将进一步帮助减少油耗。
澳洲联邦政府强制装配ESP,2009年6月
继美国和欧盟,如今澳洲颁布立法:在澳洲销售的车辆必须强制装配ESP。该法规规定:自2011年11月起所有新车型,以及自2013年11月起所有车型,都必须强制装配ESP。这比欧洲立法还要提前一年!法规详细内容,例如涉及车辆级别的范围待定。2008年,在澳洲销售的新车ESP装配率是60%。
2009年日本NCAP宣布显示是否配备ESC 2009年4月23日
国家汽车安全和拯救伤亡协会(NASVA)和陆运,基础设施和交通部(MLIT)宣布,2009年4月23日,日本新车评估体系(JNCAP)在东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系统显示车辆是否配备电子稳定控制(ESC),自动紧急制动和侧气帘(SCA),标配以上安全系统时显示绿色,选配时显示黄色或没有装配时显示红色。
NASVA预计,新的JNCAP体系对日本ESC,自动紧急制动和气囊的装配率有积极的影响。将来,NASVA计划更新JNCAP体系,使它更接近EuroNCAP,特别是关于主动安全系统星级评定标准。
自2014年起,巴西强制装配ABS和前气囊,2009年3月18日,巴西利亚
巴西国家交通委员会通过决议,自2014年1月起,巴西市场上所有销售的新车(国产或进口)都强制装配前气囊和ABS。有关前气囊的立法范围包括M1(乘用车)和N1(商用车),而有关ABS的立法范围包括所有车辆。自2010起,整车制造商必须逐步考虑以上两个决议。
总结
由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即便是政策最为“宽松”的巴西,也将ABS纳入了汽车安全强制标准之内,而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关于ABS的强制性安装法规,当然ESP就更成为一种奢望。我国汽车安全国标迟迟未能升级,无疑对于自主品牌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过于“溺爱”的标准是否真正保护了我们的民族汽车工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