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项资金无偿补助发展新能源汽车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广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单个项目可获得的资金扶持额度为1000万-5000万元。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该委已于近日下发通知,组织申报第四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发展项目,申报项目的资料需在今年7月5日前送到省发改委委托的评审机构。
根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财政将每年新增安排20亿元,五年投入100亿元,支持11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高端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核电装备、风电、生物制药、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等11个产业。近期,优先支持高端电子信息、LED产业和新能源汽车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取得突破。
《办法》明确了支持额度。以单个企业为主体的项目,在省主管部门切块资金额度内,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高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主体企业或主体产品为主的产业集群项目,在省主管部门切块资金额度内,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高于8000万元(含8000万元)。对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的,可在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另行研究给予特殊支持。
据介绍,申报领域包括产业发展类(整车生产、零部件产业化等)和示范应用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补助方式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