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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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4月29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3月26日至4月9日,杭州市向社会各界征集对《规定》的意见建议,至规定征求期截止日,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6761条。征求意见稿在6易其稿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市调控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做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对增量指标的申请条件、个人名下小客车更新指标的限制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修改和明确,目的都是为了体现更多的公平公正、更广泛的市民参与度。
放宽门槛体现公平
让更多市民能够参与摇号
4月29日,就此次《规定》的修改调整情况,记者专门采访了市调控办发言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陆献德。
陆献德介绍,《规定》可以说是天津、广州等城市政策的升级版,在修改制定规定过程中,采取了体现公平合理、坚持治理大气污染的初衷、做好方便市民群众服务等三大原则。市调控办对《规定》广泛征求了意见,一些之前市民意见较多的条规,都在这次得到了充分考虑并修订。
陆献德举了一个例子。原稿中关于更新指标的:“个人名下有三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两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该条规定持反对意见的较多,认为这一政策有失公允,是“保护有钱人”的举措。在最终稿里,确立了“一人一车”的政策,将该条修订为“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增量指标的申请条件也进行了修订,目的是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参与。原来需要申请人已领取驾照,现在取消了这一限制,只要“年满18周岁和名下无车”。同时,取消了居住证、人才居住证人员缴纳社保的限制。单位方面,把企业纳税总额的起点从5万元降到1万元,并把企业纳税总额的范围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四个主要税种扩大为所有税收。修订之后,增加了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热点问题正在收集意见
下一步作研究解决方案
陆献德还提到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代表们提出的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五县(市)新增小客车单辟号段管理、对无车家庭的政策倾斜、二手车流通及4S店等汽车销售企业今后发展等热点,都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对于杭州来说,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是一个新生事物。陆献德表示,《规定》的制订虽然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了专家和学者的广泛论证,但肯定还有不完善之处,因此在修改的过程中,这次特意在《暂行条例》第五十八条中增加了有效期为一年的条款。
“在这一年中,还将继续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整理,进行深入研究,对其中的合理化建议,根据实施情况加以修改。”
5月1日起可网上申请摇号资格
首次摇号、竞价都将现场直播
5月1日零时,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正式上线,相关的信息系统共有两个。“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kctk.hzcb.gov.cn),“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竞价系统(http://www.hzqcjj.com),市民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摇号和竞价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图)单位、个人在增量、更新指标的申请流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拨打96520进行电话咨询。同时,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及各区、县(市)都设置了服务窗口,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业务。
5月26日、27日将开展首次竞价和摇号,市调控办表示,全程将邀请司法公证等部门参与,并请媒体及市民代表全程监督,对竞价和摇号过程全程直播,以进一步解读政策,接受监督。
参加网上申请的市民,要注意报名时间。比如陈先生在当月8日前(含8日)报名成功,那么他便可以参加这个月摇号或者竞价,如果他的报名时间是在9日以后,那么他将只能参加下个月的摇号或竞价。
推动公共交通发展
才是“治堵”最终之路
“限牌,只是缓解交通拥堵的一种辅助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多快捷方便的出行方式,大力加快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才是最终治理拥堵的途径。”陆献德说。
今年,公交集团将通过加大运力投放、开通高峰地铁换乘线路、开通地铁接驳线路、改善热点线路的乘车条件、延长部分线路服务时间等措施,方便市民利用公交车和公共自行车出行。地铁2号线东南段开通在即,正在研究延后末班车的发车时间,将视情况适时将末班车从晚上10点30分推迟到11点,保证晚归的市民有车可搭;杭港地铁的信号系统正在优化调整,争取早日实现地铁列车自动驾驶,缩短班次间隔时间。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目前杭州主城区已建成77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基本构建起一个15分钟车程的服务圈。
热点问答
问:摇号和竞价按什么比例配置?
答: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这一规定参考了北京、上海的做法,参照了天津、广州的模式)。
问: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是否需要有驾驶证?
答:不需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和专家的建议,我们在《暂行规定》中取消了申请指标需要驾驶证的限制,将该规定修改为“年满18周岁”。主要考虑:1、资格优先于指标,放宽个人资格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可以更多地体现政策的公平性。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申请注册、申领机动车号牌时,申请人无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样做可以与上位法保持一致。3、考虑了没有驾驶证但有用车实际需求的群体,增强《暂行规定》的合理性。
问: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有什么规定?
答:在申请资格上,《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对于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人员,要求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问:企业申请增量指标在税收上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前期征集的意见建议,《暂行规定》对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即把企业纳税总额的起点从5万元降到1万元,并把企业纳税总额的范围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四个主要税种,扩大为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
问:对于个人名下有多辆小客车更新的,《暂行规定》作了怎样的修改?为什么?
答: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名下有三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两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修改后规定为“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这条借鉴了广州、天津的做法,对个人名下的既有小客车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体现“一人一车”的政策导向,增强社会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平性,更好地贯彻了小客车总量调控工作的宗旨。
问:政策有否对无车家庭给予政策倾斜?
答:目前未将“无车家庭”作为增量指标的申请主体,给予政策倾斜。主要考虑:1、家庭作为小客车指标资源配置的基本单位,具有不确定性。因为户籍管理和法律关系变更等原因,家庭成员容易发生变化,要进行指标管理,统计和审核的难度很大,也会形成一些政策伦理问题,如假离婚、虚假财产分割,以及有车家庭通过分户形成无车家庭争夺指标资源等。2、目前我市的无车家庭户数量庞大。我市共有家庭户(不含集体户)219万户,其中,户主为夫或妻且两人年龄有一人在60周岁以下的无车家庭户有55.2万户。3、目前的制度设计中已经考虑了无车家庭的购车需求因素。如一人一车的限制,一人两车以上更新指标的限制等。
问:县(市)是否同步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答:《暂行规定》的实施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包含萧山、余杭两区和五县(市)。两区和五县(市)同步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主要是因为浙A号段号牌资源已经一体使用,无法区分;单辟新号段等方案目前实施还存在困难。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
问:对于二手车流通,有没有相应措施?
答:对于存量二手车的流通,在附则中进行了规定,单位和个人购买经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对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出台后的二手车流通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具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