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年内淘汰黄标车 推广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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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日前做出规定,今年起将加快淘汰“黄标车”,在2015年底前,将在关中地区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在2017年底前,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倍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陕西将通过采取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燃油品质、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以及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措施,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根据计划,今年全省共计划淘汰“黄标车”48865台。
同时,从今年起,陕西所有生产企业和加油站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陕西还将抓住西安被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机遇,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等车辆中推广普及新能源、清洁燃料汽车,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