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标准调降 山东增4应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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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财政部等四部委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将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下调,现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按照财政部《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按现行办法规定,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度清算。各生产企业于每年4月底、7月底和10月底前将上一季度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
同时,财政部还公布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山东省的淄博、临沂、潍坊、聊城等4市入选,连同入选首批推广应用城市的青岛市,山东省目前共有5市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支持力度,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