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启动“退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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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2014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在2013年基础上下调5%,正式启动此前设计的补贴”退坡机制”。此外,政策面还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将不仅限于三年时间,而是将持续实施。
调低补贴标准下降幅度
按照此前四部委制定的三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 策,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四部委决定执行这一补贴”退坡机制”,但将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 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去年各种新能源车车型获得的中央财政最高补贴 为每辆车6万元,此后将逐年下调。据了解,政策面确立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退坡机制”,是为明确政策推动的阶段性作用,在产业化起步后更多依赖正常的市场驱 动和竞争。四部委称,去年启动新一轮财政补贴和新的补贴机制之后,从实施情况看,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快速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拓展,政策效果已逐步显现。
但目前新能源汽车仍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市场 规模尚小。这也是政策面调低补贴退坡幅度的原因。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7533辆,比上年增长39.7%,其中:纯电动汽车 14243辆、插电式混合动力3290辆。销售新能源汽车17642辆,比上年增长37.9%,其中:纯电动汽车14604辆、插电式混合动力3038 辆。
补贴期将不仅限于三年
此外,四部委还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将是相对 长期的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 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这将打消市场对短期补贴政策的顾虑,将有利激发企业对发展新能源汽车采取更为长远的规划,投入更多资源。
四部委近日还确定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名单,从而使入围城市或城市群的数量增加到40个。入围城市也将制定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和中央财政补贴形成合力。
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着力打破市场壁垒, 改变此前通过试点城市转拨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此外还规定示范城市应采用不少于30%的外地品牌,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 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这都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维系正常的市场竞争。预计在各大城市补贴政策到位后,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提升,并更多拓 展私用市场。按照此前规划,到2015年全国将达成50万辆的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