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部换国四柴油 每升涨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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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粤车用汽油、国IV车用柴油的通知》精神,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公布了我省国IV车用柴油价格。广东省辖区内国车用柴油价格从2013年12月31日24时起每升提高0.14元。
据了解,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2013年11月1日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粤车用汽油、国IV车用柴油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的加油站,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部销售国车用柴油,并从该日起执行国车用柴油价格。
广东省物价局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国车用柴油加价标准,在现行国标准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每吨上调167元,制定了我省辖区内的国车用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调整后,我省国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7.63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