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区域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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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认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如下: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11月14日,第一电动网曾独家披露,新能源汽车试点推广城市或区域将分批公布,首批包括28个城市或区域。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于9月13日出台。按照新规,在10月15日前有意向加入示范推广队伍的城市和区域必须提交申报。结果,各地纷纷申请,盛况空前,据透露共有63个城市或区域提出申请。
第一电动网在近一个月的调研中了解到,新一轮申报的城市或区域总数接近40个,申报总量超过33万辆,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大部分城市将进入最终的示范名单。也正因为如此,即使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如果无法按时完成目标,将被淘汰出局。另据透露,到2014年6月,四部委会组织检查,要求各试点单位完成申报量的30%。
除了中央政策外,示范城市还将陆续出台地方政策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按照中央政府补贴的额度,新能源汽车在价格上仍无法降至可接受程度,与同类传统汽车相比没有竞争力。因此,在未来示范工作中,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
目前诸如北京外已经出台了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如《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该《计划》包含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目标。在新一轮示范中,北京上报了超过3.5万辆的示范目标,其中5000辆来自于公共领域推广,另外3万辆计划在私人领域包括出租领域推广。仅次于北京的深圳市也上报了3.5万辆的推广目标。与上述两个城市相比,大部分城市或区域目标按接近5000辆的底线申报。
多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市场战略制定将政策作为首要的参考要素,对于试点城市的申报进展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另外,主题为”市场化前夜的中国战略”的第四届”全球新能源汽车大会”将于明年一月在海南召开,围绕新一批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讨论将在会上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