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关键问题未解决 新能源车补贴刺激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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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告新一轮新能源补贴政策启动。《通知》明确了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这是一个极富有挑战性的目标。
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25个示范城市累计(最早自2009年起)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32辆(含普通混合动力客车),其中排名第一的合肥为5622辆。从数据可以看到,在过去三年中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不理想,而接下来能否完成新的计划目标,再次出台的补贴政策对刺激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又将会起到多大作用存有较大疑问。
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大力倡导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并陆续出台了相关的产业规划和补贴政策,然而时至今日,新能源汽车中的核心技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这两大关键领域中所存在各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在新能源核心技术方面,中国企业在动力电池、电机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领域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产品品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这些技术的发展仅仅存在于各个局部的单项突破,在集成技术方面仍需要攻关。而且产品的检测环节也往往不到位,比如中国有6家机构在做电池检测,但整个标准是2009年制定,主要是针对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特性来检测,很难反映目前以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为主的市场现状及技术发展。再比如控制电池运行的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BMS)国外BMS投放市场前,需要经过严格的环境可靠性测试,如沙尘、盐雾、潮湿、淋雨、高温等一系列的功能性检测,耗时数年。而我国的BMS只是做一些简单的实时监测,至于产品功能的可靠性、稳定性、精确度、使用寿命都难以达到国外行业水平。如此这般的检测水平以及检测手段又如何保证产品的安全可靠,而国内电动车发生自燃的事件也曾多次见诸媒体。再看政府两次出台的新能源补贴政策中从来没有提到对企业研发进行相关补贴,以从根本上鼓励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或者是划拨专项资金以进一步加快健全产品的检测设施,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消除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安全隐患担忧。
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次的补贴政策中提到”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然而政策中并没有更多的相关细则来解释如何实施这一补贴。此外,在有关新能源汽车的售后服务以及电池回收等,这些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又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设施建设同时保证消费者在买到车后能够享受到令人满意的售后服务,这都是有待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予以解决的。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新能源产业投资建设上往往存在盲目性,这次的《通知》提到”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在奖励的同时是否应该进一步规范当地政府的投资建设行为,减少重复的低水平的研发行为以及设施建设,并帮助政府探索更有效的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
此外在这次的《通知》中表示,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外界对其解读为有可能是对车企的最后一轮补贴。不过此次新政提出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尽管细则未出,但这是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关键之一,是对新能源汽车的利好,而如果要真正撬动之一市场,则仍需在关键技术上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