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有“中国灯王”之称的佛山照明,如今陷入一桩官司中。因过去几年佛山照明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股东徐女士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佛山照明赔偿她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近日,佛山照明“因证券虚假陈述”遭股民索赔7000万元一案,引发广泛关注。此案目前已被广州中院受理立案。代理律师表示,股民有极大几率获得索赔,未来原告人数或突破2000人,索赔金额或突破2亿元。 索赔金额或突
因公司出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佛山照明被515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 9月22日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3日晚间,佛山照明公布追收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超期欠款进展,近日,公司收到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归还的1000万元欠款。剩余的3332万元欠款及利息该公司正在筹措中,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措施
在沪深两市两千多家上市公司中,作为被财政部直接点名批评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八家企业之一,佛山照明再一次被“火”烧了一把。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
刚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部门处罚的佛山照明,又遭到中小股东集体起诉索赔,作奸犯科者终于自食恶果。 9月23日,佛山照明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515名投资者的诉状,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因公司出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佛山照明(000541)被515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 昨日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
在沪深两市两千多家上市公司中,作为被财政部直接点名批评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八家企业之一,佛山照明再一次被“火”烧了一把。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
传统利益“迷住”转型脚步 “销售佛山照明的LED是从去年开始的,今年的销售量下降大约为50%,业务员会过来,但是都是形式主义。” 陕西西安的佛照分销商说道。 无独有偶,深圳宝安的佛照经销商也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作为市场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会议营销因其凝聚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而饱受广大照明企业青睐。然而,会议营销谈之浅、行之易、优之难。借助会议营销,企业如何助推业绩?如何赢在终
佛山照明9月15日晚披露,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副总经理邹建平及章敏芝、周星夫等人在公司2009年筹划推动投资新能源项目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受处罚的三个当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刚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部门处罚的佛山照明,又遭到中小股东集体起诉索赔,作奸犯科者终于自食恶果。9月23日,佛山照明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515名投资者的诉状,原告以证券虚假陈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因公司出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佛山照明被515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昨日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佛山照明日前发布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515人(件)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进行了立案。515件民事诉讼涉索赔金额为7342.83万元及8.1899万元港币(约合人民币6
刚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部门处罚的佛山照明(000541),又遭到中小股东集体起诉索赔,作奸犯科者终于自食恶果。 9月23日,佛山照明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515名投资者的诉状,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9月23日,佛山照明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515名投资者的诉状,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广州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7342.83万人民币及8.19万元港币。 广东证监局在今年3月下发对佛山照明一众高管的行政处
佛山照明日前发布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515人(件)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进行了立案。515件民事诉讼涉索赔金额为7342.83万元及8.1899万元港币(约合人民币6.466万元)。有律师称,该案的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佛山照明9月15日晚披露,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副总经理邹建平及章敏芝、周星夫等人在公司2009年筹划推动投资新能源项目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因公司出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佛山照明被515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 9月22日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9月10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焦志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焦志刚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焦志刚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